数学科学学院2012—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工作安排
1、
请各位监考教师按时参加,并按照《数学科学学院监考规范》严肃认真监考。
2、
3、
4、
检查内容:
a) 试卷批改是否规范;
b) 记分册中平时成绩、实验成绩、考勤有详细记录;
c) 试卷质量分析深入、合理,尽可能有对比;
d) 课程小结各项填写完整、详实、分析客观;
e) 各项材料签字齐全,材料装订符合要求。
5、
6、暑假期间所有教师必须保证通讯畅通,如有需要及时到岗;离开市区2天以上(含)需报翟院长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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